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最后更新日期:01/01/2017

  1. 私隐政策
    邮电局承诺恪守个人资料保护的原则,在收集及处理个人资料时遵守《澳门个人资料保护法》(私隐法)及本局个人资料处理政策之规定进行。所有涉及个人资料的档案均按有关的保存期规定妥善保存或于保存期结束后销毁。

    当邮电局必须以电子或书面形式向阁下收集能确认您的身份资料时,将向阁下表明收集的目的和用途。已收集到的个人资料仅供本局处理和使用。除非另有声明,或法律规定,或阁下事先同意,否则不会披露予第三方或 本局以外的机构。

    按照《澳门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定,您有权按照法律及相关行政程序向本局查阅及修改保存于本局的个人资料。

    依照邮政法例、服务合同或本局规定,本局有权就处理任何查阅资料或修改资料申请时,收取合理费用。
  2. 本局网站的收集及处理个人资料政策声明
    1. 收集之非个人资讯及处理
      如果您仅浏览本局网站,而非执行本网站的软件以提交申请,我们不会记录可以识别身份的资料,也不会向您收取例如姓名及地址等个人资料。

      当您浏览本网站或由本网站下载资料,我们所用的电脑系统有可能会自动记录以下的技术资料:您所在的互联网域名及 IP 地址;您开始浏览的日期及时间;您所浏览的网页;如果您由其他网址的超连结连进本网站,该网站的域名。收集这些讯息的目的是令本网站对您更加合用。除非发现该等访问对本网站进行敌意攻击,否则不会通过这些资料去追查 浏览者。

      在使用本网站的电子服务时,所执行的软件有可能会使用"cookies" 技术记录使用者的使用情况,主要用于下次您再光临时按您的使用习惯运行。如果您的浏览器软件启动了侦测cookies ,则每次软件存cookie 的时候均可能收到警告讯息。
    2. 收集之个人资讯及处理
      当您使用本网上电子服务,有可能需要提供资料,而您提供的个人资料视乎所申请服务的要求而定。当我们请您提供资料时,将会提供有关之条款、细则及收集资料的目的,所得资料亦只会用于指定用途。除非为法例容许又或属法例规定,否则未经您事先同意,您的个人资料不会作 其他用途。
    3. 安全性
      本局的网上电子服务,包括:电子认证服务、电子认证邮戳服务、网上集邮年度订购及网上购物平台均采用了加密套接协议层 (SSL) 技术,保护敏感的个人资料在互联网上传输。
    4. 个人资料接收者
      经本局收集及处理的个人资料,将视乎具体服务的需要,有关资料可能被转移至其他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私人机构或实体使用。按照《澳门个人资料保护法 》的规定,上述机关或实体在处理有关个人资料时,也需符合相关法律及本声明的规定。
    5. 个人资料的保护
      本局网站的所有管理员在处理使用者的个人资料时,均会作出保密及妥 善保管的措施,直至该等资料使用完毕及保存期限结束,届时有关资料将按规定销毁或封存。
  3. 对外连结
    本局网站内容含有外连到其他网站的超连结,例如本地及外地的政府部门、公共或私人机构等,倘透过这些超连结连接到其他网站时,表示使用者已经离开了本局网站。因此,有关网站的私隐政策很可能有别于本局所订,本局对这些网站的内容及其私隐政策不负任何责任,故使用者应事先了解这些网站倘有的私隐政策及声明。
  4. 本声明的变更
    本声明若有任何更新,会采用新版本代替旧版本发布,且会在新版本中列明修订的日期,恕不另行公告。
  5. 查询
    如阁下对本局个人资料收集及处理事宜有任何查询,请随时亲临或透过电子邮件与本局联络: 邮电局
    澳门议事亭前地
    邮电局总部大楼二楼
    局长 收启
    电邮:cttgeral@ctt.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