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寄件人输入的投寄资料必须真确并与邮件投寄内容一致。倘申报内容属虚假或有误导成分,邮件可能会被扣查、没收、导致延误或退回。
1.)寄件人可透过网页或手机应用程式进入『电子报关』首页:
2.)按『建立』按钮以建立新的报关申请纪录:
3.)填写寄件人及收件人等详细资料:
4.)选择物品种类:
5.)填写投寄品内每一件货物的详细资料:
注意:货物编号为选填项目,但物品描述必须填写,并按照目的地官方语言或英语填写。
何为协调制度编码 (HS)?
协调制度(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一般称为Harmonized System,简称HS),是世界海关组织编制,用于对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的标准目录,以统一世界各国海关对国际进出口贸易商品分类的界定标准。世界海关组织会因应国际贸易及商品市场的发展提供更新和修订建议,本澳所采用的《澳门对外贸易货物分类表/协调制度》是由统计暨普查局按照有关修订建议并因应本地需要而订定的本地编码表。
6.)完成填写所有资料后,按『保存』按扭提交资料,申请状态为待提交(等待寄件人前往邮政柜台完成投寄)。
7.)寄件人前往邮政投寄柜台,在介面上选择所需投寄的报关项目并按相关『右箭咀』按钮,然后按右上角的QR Code按钮并出示报关编号,柜台职员将确认投寄资料。
8.)寄件人所填写的投寄资料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可于在邮政柜台投寄前透过手机应用程式或网页版预报关功能页面,点选已保存的邮件资料项目并按相关『右箭咀』按钮,进入资料页面进行修改,完成修改后点击『保存』按扭。
自2021年7月1日起,所有进口到欧盟*的商品都需要缴纳增值税,不论商品价值是多少,一概须征收增值税(VAT)。
规定主要变更包括:
- a) 取消低于 22 欧元商品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规定,对所有进口到欧盟的商品均需缴纳增值税(VAT)。
- b) 对价值不超过150欧元的商品,将要求卖家/平台缴纳增值税;对于价值超过150欧元的商品,可在抵达目的地后由收件人缴纳税款。
- c) 欧盟推出进口一站式服务(Import One-Stop Shop,简称IOSS),以方便寄件人申报和缴付价值不超过150欧元的进口商品的增值税。
欧盟增值税(VAT)规定的变更
交易商品类型 | 申报价值 | 自2021年7月1日之前的增值税措施 | 自2021年7月1日起的增值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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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C (跨境商家对客户) | 低于22欧元€ | 免征增值税(VAT) | 征收增值税(VAT),税款缴纳方为寄件人** |
22-150欧元€ | 征收增值税(VAT),税款缴纳方为收件人 | 征收增值税(VAT),税款缴纳方为寄件人** | |
150欧元€以上 | 征收增值税(VAT)及关税,税款缴纳方为收件人 | 征收增值税(VAT)及关税,税款缴纳方为收件人 |
使用 IOSS (仅限 B2C |只适用于不超过 150 欧元的商品):
1. 欧盟推出了一个可供选择的进口一站式服务方案(Import One-Stop Shop,简称IOSS)清关货物,非欧盟国家商家(寄件人)可以透过下网址或IOSS中介人注册IOSS编码(一个商家只能拥有一个IOSS编码),期后便可一次性申报以及缴纳在所有欧盟成员国征收的税款。
https://ec.europa.eu/taxation_customs/business/vat/vat-e-commerce_en
2. 已登记IOSS编码的商家(寄件人)于使用邮电局的电子报关系统填写资料时除了填写基本报关资料外须在「识别参考编号 (海关)」的方格内填上IOSS编码进行货物清关程序(如下图红圈所示)。
* 欧盟国家包括以下27个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埃西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义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维尼亚、西班牙、瑞典。
** 如商家(寄件人)不使用IOSS方案,则客户按现行程序于货物进口清关时缴付增值税(各欧盟国家的税率有所不同,一切以进口国家所公布的最新税率资料为准),方可收取到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