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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簡介

寄件人輸入的投寄資料必須真確並與郵件投寄內容一致。倘申報內容屬虛假或有誤導成分,郵件可能會被扣查、沒收、導致延誤或退回。

1.)寄件人可透過網頁或手機應用程式進入『電子報關』首頁:

2.)按『建立』按鈕以建立新的報關申請紀錄:

3.)填寫寄件人及收件人等詳細資料:

4.)選擇物品種類:

5.)填寫投寄品内每一件貨物的詳細資料:

注意:貨物編號為選填項目,但物品描述必須填寫,並按照目的地官方語言或英語填寫。

何為協調制度編碼 (HS)?
協調制度(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一般稱為Harmonized System,簡稱HS),是世界海關組織編制,用於對國際貿易商品分類的標準目錄,以統一世界各國海關對國際進出口貿易商品分類的界定標準。世界海關組織會因應國際貿易及商品市場的發展提供更新和修訂建議,本澳所採用的《澳門對外貿易貨物分類表/協調制度》是由統計暨普查局按照有關修訂建議並因應本地需要而訂定的本地編碼表。

6.)完成填寫所有資料後,按『保存』按扭提交資料,申請狀態為待提交(等待寄件人前往郵政櫃檯完成投寄)。

7.)寄件人前往郵政投寄櫃檯,在介面上選擇所需投寄的報關項目並按相關『右箭咀』按鈕,然後按右上角的QR Code按鈕並出示報關編號,櫃檯職員將確認投寄資料。

8.)寄件人所填寫的投寄資料如有需要進行修改,可於在郵政櫃檯投寄前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或網頁版預報關功能頁面,點選已保存的郵件資料項目並按相關『右箭咀』按鈕,進入資料頁面進行修改,完成修改後點擊『保存』按扭。

自2021年7月1日起,所有進口到歐盟*的商品都需要繳納增值稅,不論商品價值是多少,一概須徵收增值稅(VAT)。

規定主要變更包括:

  • a) 取消低於 22 歐元商品免徵進口增值稅的規定,對所有進口到歐盟的商品均需繳納增值稅(VAT)。
  • b) 對價值不超過150歐元的商品,將要求賣家/平台繳納增值稅;對於價值超過150歐元的商品,可在抵達目的地後由收件人繳納稅款。
  • c) 歐盟推出進口一站式服務(Import One-Stop Shop,簡稱IOSS),以方便寄件人申報和繳付價值不超過150歐元的進口商品的增值稅。

歐盟增值稅(VAT)規定的變更

交易商品類型 申報價值 自2021年7月1日之前的增值稅措施 自2021年7月1日起的增值稅措施
B2C (跨境商家對客戶) 低於22歐元€免徵增值稅(VAT)徵收增值稅(VAT),稅款繳納方為寄件人**
22-150歐元€徵收增值稅(VAT),稅款繳納方為收件人徵收增值稅(VAT),稅款繳納方為寄件人**
150歐元€以上徵收增值稅(VAT)及關稅,稅款繳納方為收件人徵收增值稅(VAT)及關稅,稅款繳納方為收件人

使用 IOSS (僅限 B2C |只適用於不超過 150 歐元的商品):

1. 歐盟推出了一個可供選擇的進口一站式服務方案(Import One-Stop Shop,簡稱IOSS)清關貨物,非歐盟國家商家(寄件人)可以透過下網址或IOSS中介人註冊IOSS編碼(一個商家只能擁有一個IOSS編碼),期後便可一次性申報以及繳納在所有歐盟成員國徵收的稅款。
https://ec.europa.eu/taxation_customs/business/vat/vat-e-commerce_en

2. 已登記IOSS編碼的商家(寄件人)於使用郵電局的電子報關系統填寫資料時除了填寫基本報關資料外須在「識別參考編號 (海關)」的方格內填上IOSS編碼進行貨物清關程序(如下圖紅圈所示)。

* 歐盟國家包括以下27個國家: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地亞、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

** 如商家(寄件人)不使用IOSS方案,則客戶按現行程序於貨物進口清關時繳付增值稅(各歐盟國家的税率有所不同,一切以進口國家所公佈的最新稅率資料為準),方可收取到貨物。